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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招聘 > 教职工招聘 > 2019湘潭大学招聘196人公告 (第二批)
2019湘潭大学招聘196人公告 (第二批)

发布:2019-06-01 00:21:52  关注:33229次

湘潭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党、国家和人民军队的主要缔造者、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导创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唯一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老牌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学校综合办学实力稳定在全国高校80位左右,研究生教育竞争力位列全国80强。学科覆盖10大门类,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等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共建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国家特色专业,1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7个,招聘计划19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主页(http://rsc.xt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找到对应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文档(需盖学校公章),文件大小不超过2m。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到湘潭大学人事处(综合办公楼411室)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日除外)。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系统公告栏中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学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新入职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被聘用人员的科研成果,学校为其提供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人才引进待遇,标准面议。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湘潭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015(湘潭大学监察处)

原标题:湘潭大学2019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第二批)

附件:

湘潭大学2019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第二批)

单位职位名称职位类别专业方向需求人数需求层次
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工商管理、世界史、社会学、哲学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历史学6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商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公共管理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公共管理、政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3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法学、知识产权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法学2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文学与新闻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外国语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艺术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1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物理学、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化学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2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力学3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化工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机械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机械工程、固体力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凝聚态物理、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3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信息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工程力学、流体力学4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环境与资源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暂未开放)学科、学术带头人环境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2副教授以上或博士
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工商管理、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社会学、哲学7博士
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公共管理8博士
湖南先进传感与信息技术创新研究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5博士
商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理论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博士
公共管理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公共管理、政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社会学、工商管理、哲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10博士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法学、知识产权8博士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学理论、刑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金融学5博士
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8博士
外国语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6博士
艺术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艺术设计学、动画2博士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物理学、天文学、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8博士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博士
化学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5博士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材料科学与工程、物理学、力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8博士
化工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化学工程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9博士
机械工程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机械工程、固体力学、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凝聚态物理、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工业设计4博士
信息工程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数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10博士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工程力学、流体力学、测绘科学与技术7博士
环境与资源学院博士专任教师(暂未开放)普通教师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5博士

湘潭大学

2019年5月30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2.招聘公告及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技师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cztc.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郴州技师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聘用。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由郴州技师学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件。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报名时间。网络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19年5月30日9:00至6月10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7.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郴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0735-2898520)。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1日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郴州技师学院办公楼01309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6月1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师类岗位笔试为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教育理论知识占40%。满分100分;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会计专业知识占80%。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7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郴州技师学院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列为递补对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郴州技师学院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只需试教的:面试成绩=试教成绩×100%;试教+实际操作的:面试成绩=试教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只需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郴州技师学院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技师学院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郴州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郴州技师学院应在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郴州技师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0980。

六、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郴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郴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 0735-289852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5-2871217

原标题: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郴州技师学院

2019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61.187.189.252/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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