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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1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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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52号)及《湖南省 “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湘教发〔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芙蓉学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9年,全省省属本科高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30名、讲座教授20名、青年学者60名。各教学部门按照《实施办法》(见附件1)科学设置“芙蓉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岗位,每个岗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要求

1.各部门要从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及产教融合基地和一流学科、一流本科教育或专业群建设规划的需要出发,按照《实施办法》中的规定的岗位设置、聘任条件及岗位职责等相关要求进行推荐。

2.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文件要求,部门推荐的芙蓉学者特聘教授、青年学者人选,直接从省外、境外引进的人选比例应不低于50%;推荐的芙蓉学者讲座教授人选,应全部来自境外。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大力从省外、境外招聘芙蓉学者。

三、推荐程序

1.各教学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设置招聘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芙蓉学者候选人按岗位设置进行推荐,每个岗位只能推荐1名候选人。

2.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报省教育厅遴选。

四、材料要求

1.候选人推荐报告1份,需提交电子版:推荐部门党总支对所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以及引进人才的相关评估情况的书面意见,并加盖党总支公章。

2.岗位设置申请表1份,需提交电子版。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推荐部门公章),需提交电子版。

4.候选人推荐表3份,需提交电子版。

5.候选人附件材料1份,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个部分,装订成一册。按以下内容及顺序打印装订。

(1)证明材料

①证明材料目录;

②个人身份有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出生年月与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一页,无该表的由学校党委出具认定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材料;

③科学研究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及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的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④人才培养相关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为本(科)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2)论文著作

①论文著作目录;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③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论文(著作)的首页(封面)。

推荐人选提交的各有关实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6.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的芙蓉学者候选人的,需同时报送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

7.各推荐部门应对芙蓉学者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五、材料报送

1、推荐人选材料请于 7月5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hynursc@163.com。

2、学校按照文件规定程序推荐的芙蓉学者候选人均需于2019年9月11日至20日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其中附件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人事处分发。

联系人:戴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

1、《湖南省 “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

2、《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芙蓉学者招聘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3、岗位设置申请表(暂无)

4、候选人推荐表(暂无)

5、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暂无)

人事处

2019年5月30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2.招聘公告及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技师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cztc.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即在1988年5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 由郴州技师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聘用。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由郴州技师学院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身份证件。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报名时间。网络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19年5月30日9:00至6月10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5.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7.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郴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0735-2898520)。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笔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1日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郴州技师学院办公楼01309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6月13日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师类岗位笔试为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教育理论知识占40%。满分100分;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会计专业知识占80%。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7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郴州技师学院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列为递补对象,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郴州技师学院对资格审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只需试教的:面试成绩=试教成绩×100%;试教+实际操作的:面试成绩=试教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只需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技师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郴州技师学院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郴州技师学院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郴州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郴州技师学院应在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郴州技师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0980。

六、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郴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郴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 0735-2898520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5-2871217

原标题: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9年郴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郴州技师学院

2019年5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61.187.189.252/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4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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